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随意终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生病或者非因工伤;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