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确权流程如下:
1、农村房屋所有人,领取《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要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
2、当地村委会出具的农村房屋宅基地的相关证明;
3、国土部门对农民的宅基地界定位置;
4、组织宅基地周边相邻地块的农民一起去现场指认各自界限,共同签名盖章;
5、经土地主管部门审核,认为界限清楚没有争议的进行公告;
6、在公告期满后,由当地县政府签发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
7、拿着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向当地房管所提交申请,经过房管所的公告及审批后,领取房产证,同时缴纳办证所需要的费用。
农村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唯一完全的物权。同时,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提供法定依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