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确权登记的主旨是保障农村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依法享有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农村房屋确权登记可以在当地村委或国土局查询,相关信息应在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农村房屋确权后,若发生所有人变更、翻修、位置变化、面积增减、分割合并等情况,可以进行相应的更名或变更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跨县级行政区域的登记由相关机构协商或上级指定办理。
法律分析
可以去当地村委或国土局查询,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年度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时序、地块、用途等在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布,供社会公众查阅。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在入户调查和实地测量后会有一个公示期,详细的公示了农户承包土地的面积亩数,地块的边界四至等信息,必须要农户确认签字后才会确权登记颁证。
农村房屋确权登记是什么?
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同时,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的法定依据。办理各种房屋权属登记,承办初审、复审、审批职责的区房管局、市房产交易所、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承担的办理事项,符合规定条件的,转送复审、审批单位,填制权属证书,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退回。退件时,要向当事人讲明退件原因及补正的方法和要求。
农村房屋确权后还能改吗?
农村房屋确权后还能改。农村房屋所有人名字发生变化的,农村房屋进行翻修、位置发生变化、或是房屋面积增加或减少的,同一房屋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都可以进行更名。
三、农村房屋确权登记在哪里查?
房屋确权属于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跨县级行政区域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结语
农村房屋确权登记是保障农村房屋所有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续。通过查询当地村委或国土局,了解政府网站上公布的建设用地供应信息,可以有效掌握土地利用情况。农村房屋确权登记是确保房屋所有人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法定依据,同时也是进行房地产权属变更、评估、抵押等交易的必要程序。登记后,若房屋所有人名字变化、房屋翻修、位置变化、面积增减或分割合并等情况发生,可以进行相应更名手续。不动产登记机构是进行房屋确权登记的主管部门,具体办理地点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年度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时序、地块、用途等在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布,供社会公众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