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正常离职有三种情况: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劳动合同按协议上约定时间解除。
2、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到期后劳动合同自动解除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到期自动解除。
3、用人单位出现以下违法的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立马走人,合同立即解除: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