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仲裁后无力偿还,那么个人名下的财产就很有可能会被法院强制执行。
欠款不还对方提起仲裁之后,如果情况属实,仲裁庭会支持对方的仲裁请求,仲裁裁决书生效后仍然不履行的,那么个人名下的财产就很有可能会被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在仲裁裁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都没有还钱,债权人一般也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仲裁流程如下:
1、立案,带好立案所需材料,一般当天即可立案;
2、仲裁委送达开庭材料,一般仲裁委会在立案后一周左右通知案件双方当事人领取立案材料,在立案材料中写有开庭时间已经庭审所需手续等等,请大家收到后务必仔细阅读;
3、开庭审理,在双方送达完成后,即会在规定时间内开庭审理,庭审中双方对于争议事项进行相应的举证质证,庭前或者庭后,仲裁员可能会主持调解工作;
4、出结果,若调解成功,仲裁委将出具调解书,若申请仲裁一方撤诉或者未按照规定时间出庭则会出具决定书,若由仲裁委裁决,则会出具裁决书;
5、结果送达,无论上述三种任何结果,都会有相应的文书送达给双方当事人,全部送达完成后案件结束。
综上所述,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债权人获得胜诉判决,而欠债人拒不履行的,债权人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