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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委员会是什么意思

2023-09-16 来源:好走旅游网

仲裁委员会含义如下:
1、仲裁委员会是常设性仲裁机构,是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常设仲裁机构。一般在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2、仲裁委员会由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并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未经设立登记的,其仲裁裁决不具有法律效力。仲裁活动主要由仲裁机构完成,因此仲裁机构是仲裁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仲裁制度的发展史上,仲裁机构随着仲裁形态的发展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早期的仲裁多为民间解决纠纷的临时性行为,因此,很少有常设的仲裁机构。现代意义上的仲裁机构是人类社会进入较为成熟的商品经济时代后即19世纪才出现,诞生于商人自治性团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条
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
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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