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当然也可以与老板协商支付工资。
老板欠工资不给怎么办,怎么做最有效
老板拖欠工资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首先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但是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一般是需要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请的。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并且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仲裁下达裁决书之后,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起诉是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的,起诉状的内容一般包括:原被告双方的详细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将起诉状提交至法院之后,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相关当事人。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欠工资不给怎么办呀?
1、如果工资被拖欠了,可以向各地劳动执法部门举报,劳动部门的执法监察人员会帮助协调解决;
2、也可以到各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
3、如果无法负担打官司的费用,可以申请减免诉讼费。总之要借助政府、法律的帮助,获得应得的报酬。
上班期间老板不给员工发工资怎么办
1、最简单的方法向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投诉。
2、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3、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单位不按仲裁执行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法》第79条: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欠工资不给怎么写诉状
欠工资不给,首先你要讲明是什么原因不给工资,大概有多少钱,这样才好确定评判的标准。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诉讼请求;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5、原告签名及日期。
欠工资怎么办最快解决方法,欠工资不给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遭遇拖欠工资,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
一、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解决。
投诉的解决的优点是,一旦用人单位是接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理通知的,如果没有特别的原因,用人单位在劳动行政部门的压力下就可能会及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这样劳动者可能用最短的时间,最低的成本解决拖欠的工资问题。因此,这种方式在处理拖欠工资时,一般情况下可以首先选择。但是,如果劳动者的请求复杂的,如涉及经济补偿、赔偿金等,需要具体认定的,则可能劳动行政部门也无法解决,需要进行劳动仲裁程序。
二、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
通过劳动投诉无法解决的,劳动者只能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以仲裁的方式来解决双方的纠纷。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必须要先经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的,除一裁终局的裁决,单位不能起诉的外,其它裁决任何一方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三、通过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手段维权。
用人单位如果有能力支付,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并且达到一定的金额的,劳动者可以积极的向劳动行政部举报并请求协助报案或者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该内容由 王刚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