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受理时间一般为七日内,当事人在起诉前应该先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到被告所在地或经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起诉必须是有起诉权的公民或法人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
法院起诉流程是什么?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相应的材料;
3、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
4、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5、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进行开庭审理。
诉讼费用怎么承担什么?
受理费由原告预交。被告提出反诉的,根据反诉金额或者价额计算案件受理费,由被告预交。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是否缓、减、免,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案件审结时,人民法院应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负担的数额,用书面通知本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负担的诉讼费用。当事人凭交款收据和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中有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