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柯某某,男,1959年X月X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住广东省。
被申请人:XX市环境保护局。住所地:XX市健康路2号大院。
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依法委托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对申请人所有的湘M7号重型罐式货车的车辆损失进行重新鉴定。
事实与理由:
XX市合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的X合众评报字(20xx)第049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缺乏客观性,不符合事实,应予依法重新鉴定。
申请人所有的车辆湘M7重型罐式货车因长时间的'扣押停放,全部的轮胎、电池等已经完全报废,而X名市合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仅是对外观可见的部件进行鉴定,根本上没有拆检,存在有隐损没有进行鉴定,且其鉴定的金额过低,根本上无法对车辆进行修复,为此,XX市合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的X合众评报字(20xx)第049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没有全面拆检申请人所有的车辆,就凭外观去鉴定缺乏事实依据,且其鉴定的价格严重偏低,与事实存在重大的误差,恳请法院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对申请人所有的车辆湘M7重型罐式货车车辆损失进行重新鉴定。
此致
X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柯某某
20xx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