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技术员在队长的领导下,认真学习《煤矿三大规程》,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并要求做到持证上岗。
(一)、岗位职责
第1条在队长的领导下,掌握矿井风系统的变化情况,熟悉供风点的风量要求,合理调配。
第2条定期分析矿井通风状况,对采掘工作面的测风、测尘,每10天进行一次,并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制定措施,解决处理。
第3条负责对井下“一通三防”设施的检查,参加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管理使用好各种仪器、仪表,按要求进行维修、校正,确保检测质量。
第4条按照分工完成风量测定、气体浓度测量、粉尘浓度测量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5条按照分工要求在“一通三防”措施设计等方面严格把关,确保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第6条及时向部长(区长)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建议。
第7条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
第8条对承担的“一通三防”管理、测量等工作按照分工负主要责任或重要责任。
第9条对煤矿“一通三防”措施(设计)等出现明显技术失误的,负重要责任。
第10条按照分工要求,未及时督促进行“一通三防”等检查的负直接责任。
第11条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负直接责任。
第12条对有违章现象和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负直接责任。
第13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