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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发出过的批示集合 篇6

2024-07-17 来源:好走旅游网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x新区的批复

  国函〔〕103号

  xx省人民政府:

  《xx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x新区的请示》(苏政发〔〕6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x新区。x新区位于xx省xx市长江以北,包括xx市浦口区、六合区和栖霞区八卦洲街道,规划面积788平方公里。x新区是长江经济带与东部沿海经济带的重要交汇节点,区位条件优越、产业基础雄厚、创新资源丰富、基础设施完善、承载能力较强,具备了加快发展的条件和实力。要把建设x新区作为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39号)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x新区在创新驱动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苏南现代化建设和长江经济带更好更快发展。

  二、x新区建设,要全面贯彻党的和xx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规划先行、改革先行、法治先行和生态先行,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建设,更加注重自主创新,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完善现代化基础设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扩大对外开放合作,与上海浦东新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等联动发展,逐步建设成为自主创新先导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长三角地区现代产业集聚区、长江经济带对外开放合作重要平台,努力走出一条创新驱动、开放合作、绿色发展的现代化建设道路。

  三、xx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x新区建设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支持力度,积极探索与现行体制协调、联动、高效的管理方式,积极稳妥扎实推进x新区建设发展。要认真做好x新区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规划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的要求。要推动探索与行政区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尽快建立权责明确、运转高效的新区管理体制。要着力优化空间布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切实保护和节约水资源。涉及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要按规定程序报批。

  四、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x新区建设发展的支持和指导,在有关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帮助解决x新区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设立并建设好x新区,对于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培育东部沿海地区率先转型发展的新增长极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方面要统一思想,密切合作,勇于创新,扎实工作,共同推动x新区持续健康发展。

  国务院

  x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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