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镇食品安全管理站、村委会
乙方:____宴席举办者
为确保农村家庭自办宴席中的食品安全,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如下:
一、乙方不得采购腐败、变质、生虫、长霉、有毒、有害、病死、毒死及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承办宴席的厨师应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加工过程中必须做到生熟分开,菜肴煮熟烧透,不得加工凉菜,餐具餐前餐后清洗消毒;
二、如承办宴席的厨师发现宴席举办者所购买食品原料存在安全隐患,必须报告给甲方指派的村食品安全信息员;
三、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宣传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并派员到现场进行监督指导;
四、甲方的食品安全协管员(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乙方宴席原、辅料及加工过程中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应建议宴席举办者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五、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甲乙双方必须立即上报相关部门,乙方必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救治及事故调查工作;
六、如果乙方不遵守相关规定,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七、本责任书一式三份,镇食品安全管理站一份,村委会一份,宴席举办者一份,经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镇食品安全管理站签字:_____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