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学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学校(甲方)与食堂食品供货商(乙方)签定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协议书,主要事项如下:
一、乙方为甲方指定 供应商,负责向甲方供应学校食堂食品。
二、甲方根据需要,制定采购计划,明确具体要求,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及时组织货源,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证供货。
三、乙方必须严把进货关和卫生质量关,所供食品必须新鲜、卫生,符合《食品卫生法》相关要求,并随货提交相关职能部门的检验合格报告;运输工具车辆必须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
四、甲方按照食品卫生要求,严把验货关,有权无条件退换不合格食品,如发现类似情况经提醒、警告后乃未改进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五、乙方在供货时不得提供以下食品:
(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
(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4)、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等。
(5)、以上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六、乙方未按甲方要求供货而造成的一切事故和后果,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法律责任),并赔偿所有损失。
七、乙方必须按照双方洽谈的价格供货,价格随市场行情调整,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提价,一旦发现经提醒、警告后乃未改进,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不得与食堂验收人员开具虚假的发票,一经发现甲方将终止协议。
八、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及时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学校和供货商各留存一份。 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7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
20xx年2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