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男,XX岁,族,晴隆县大厂镇上虎村组村民,身份证号(或户口簿):(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煤矿(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方:晴隆县大厂镇上虎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丙方”)
为更好的开发和利用农村土地,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甲、乙、丙三方就乙方租赁使用甲方向丙方合法承包经营取得的农村土地开办煤矿生产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一、丙方确认甲方对租赁土地
亩农村土地具有合法承包经营使用权,该土地具体位于煤洞梁子,土地类别为、。
二、在甲方土地承包经营期间内,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甲方合法承包经营的土地使用权,甲方保证不将该土地再另行转让或者出租、出卖。
三、甲方同意将该土地使用权有偿出租给乙方开办煤矿生产,租赁期为乙方煤矿生产结束止,乙方生产结束甲方自行恢复农业生产。
四、甲方同意将其从丙方合法承包的该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土地租金万仟佰拾元角分(¥)元(计算标准:水田10000元/亩,旱地7200元/亩)。
五、乙方正式投产后,乙方每年无偿供应吨煤炭给甲方(供应标准为每亩2吨),供应时间为七月中旬。
六、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和建设活动。
七、对本协议任何一条款的违约,都视为对本协议的违约,违约方将承担租赁价款50%的违约金。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共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X年XX月XX日
乙方:
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