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切实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现就门卫的安全责任明确如下:
一、门卫负责学生出入的安全工作,按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学生进、出校园安全教育,以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使之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
二、严把入口关,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内,凡校外人员进入校门,须经值班行政同意,并认真作好外来人员的记录(何时来校、姓名、性别、年龄、寻找对象及出校时间)。严禁学生家长在教学期间进入教学区域,无关人员(含拾捡垃圾,叫卖东西,推销产品和招生人员等)严禁入内,按时开门关门,否则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和安全事故由保卫人员负责。
三、严把开、关校门的时间。按学校作息时间开关校门,不能随意开着校门,特殊情况报值班行政。
四、平时学生因病、因特殊事情出校,门卫必须认真验证,凭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门卫应熟悉学校班主任的笔迹,以防学生假冒),若误放,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门卫负责。
学校门卫安全责任书5篇学校门卫安全责任书5篇五、门卫必须坚持每天二十四小时值班,若因离岗、脱岗,发生安全事故,由门卫负责。
六、坚持全校放学时,学生离校凭通宿证或班主任请假条,并作好各班出校学生的记载,且有事及时同值班行政联系。
七、对进入校园寻衅滋事者,要坚决予以阻止,并及时与学校领导、派出所联系,以确保师生安全。
八、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门卫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即产生法律效力。有效期限为20__年5月5日至20__年6月9日。
校 长 签 字:__
门卫签字:__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