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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车安全责任书 篇18

2024-07-17 来源:好走旅游网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

  您好!为了保证学生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根据上级部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进行的接送学生车辆(家长租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家长要每天按时接送学生上、下学。家长要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对自己孩子的安全负责任。家长应要求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校,按时回家。

  二、严禁学生自行骑车上、下学,提倡家长接送学生,不提倡学生乘坐、租用车辆上、下学,坚决不允许家长租用拖拉机、机动三轮、拼装车、报废车、超速超载车、低速载货车、无证、无牌、无营运资质车等不符合交通安全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

  三、确需租用车辆上、下学的,要做到以下几点:

  1、学校没有校车接送学生。家长自行租用车辆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的,须与所雇车辆驾驶员双方签订安全协议,如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2、家长要切实保障学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无安全保障的车辆。

  3、家长必须对子女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规则,严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长要教育学生等车辆停稳后方可上车、下车,上车、下车讲究秩序,不拥挤打闹。不在车内追逐打闹。不要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到车窗外。不向车外乱扔石块、纸屑、果皮等垃圾。

  4、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当车辆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及时解决。

  ( 1)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 2)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超员、超载。

  ( 3)驾驶员存在作风问题或身体、心理健康等问题。

  ( 4)驾驶员酒后驾驶。

  ( 5)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 6)驾驶员出现其他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或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情况。

  四、本条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若有违反,按本责任书所列条款承担相应责任。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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