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
在此我向您认错,反省。正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昨天下午的晚自习当中,我因为是感到空虚、寂寞拿出了手机听音乐。
糟糕的是,我这样的违纪违规行为被我们的刘老师查获,而且是人赃俱获,对我当面点名批评,而且还没收了我的手机。在刘老师的“谆谆教导”之下,我在此向您做出深刻检查:
1、晚自习期间,最好不带手机,更加不要玩手机,是所谓“没有货,就不能做”,我这是犯了根源层次的错误啊。
2、如果在晚自习期间,迫切需要使用手机,利用手机在私底下发发短信、收收邮件,都还是可以原谅的`。可就是不能这么大庭广众地听歌,还带着耳机!
现如今,我既然犯了错,就应该拿出男子汉大丈夫的气概承认错误,并且坦诚接受学校的批评,我保证从今以后再不会犯同样的错误。
此致
敬礼!
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