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合作的各项权利和业务,保证双方的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后,就甲方租用乙方旅游汽车之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因旅游业务开展之需要,根据团队情形向乙方不定期租赁各类型旅游汽车,乙方在第一时间要优先确保甲方的用车要求。
2、甲方根据本公司团队需要,优先租赁乙方的车辆、并提前1天以上(特殊情况除外)将用车计划(时间、车型、人数、接送地点)传真给乙方。乙方应及时给予确认,并确保计划内容的执行。
3、甲方负责支付用车过程中的停车费、路桥费(另有约定除外。)并负责组织客人的乘车安排,用车过程中,甲方不能有兜客、超载行为,否则乙方有权拒载。
4、甲方须提前1天以上通知乙方须接团的地点、时间及导游的联系方式。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须保证接团车辆具备旅游用车的所有合法营运手续,同时保证所提供车辆的每个座位均购有10万以上车乘保险。若在行程中车辆发生交通意外导致乘客伤亡,由乙方依法承担其全部责任,同时要负责甲方乘客的相关保险理赔事宜,确保保险公司根据有关保险条例给予及时赔偿。
2、乙方根据甲方的租车计划负责安排车辆,同时派出的司机必须具国家合法资质,严格按租车计划要求进行派车,不得随意更改甲方的租车要求,征得甲方同意者除外。
3、乙方应在甲方团队出发前1天以上将所提供车辆的车牌号码、车型、司机姓名、手机号码等通知甲方。出团时,司机须按指定的时间提前10分钟抵达现场,保持车辆的清洁。同时乙方司机须按甲方规定的线路行车,团队运作过程中的油费、车辆发生故障时的维修费用、坏车时的换车费用、司机违反交通规则和因车辆证照问题被处罚的费用及司机的工资、补助费等由乙方负责,另司机不得强行索取小费。
4、乙方须保证所派车司机着装整洁,驾驶技术过硬、服务态度良好,并督促司机上团时不喝酒、不抽烟、不超速行驶、不熬夜、不随意用手机聊天,更不许与客人发生争吵,严守租车费用秘密,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如因此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5、 乙方须保证提供给甲方使用的车辆符合本合同规定。
即:乙方出租给甲方使用的车辆新,车辆的音响、麦克风、充足的冷气等设备须正常使用,单团行程超过一定天数的长线汽车团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司机人数,否则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双方签订合约后,乙方应根据旅游季节变化及时做出价格调整。为甲方提供优惠的价格。如遇大型节假日或交易会已方有权看情况调价。
三、车费结算方式:
甲方租用乙方的车辆,其结算方式采用现金或转帐的形式选择以下第1种方式,在约定期限内乙方凭有效的票据向甲方收取租车费。
1、一团一结;
2、月结,乙方下月初与甲方财务对帐,在每月的15日前将上月的车费支付给乙方;
3、在每次的租车计划上注明结算方式。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取消整个用车计划(特殊情况除外),按双方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2、乙方在提供旅游汽车服务过程中出现服务及质量问题,引起游客投诉,经甲方调解后所造成的损害、损失等,由乙方负责进行赔付解决。
五、合同方式:
1、乙方根据甲方出团前需租用车辆的内容确认并出租车辆给甲方使用。
2、甲方按协议支付乙方租车费用,双方有共同的义务和权利,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关系。
六、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满后双方无终止要求,可自动延期到新合同签订时止。
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再进行友好协商,再达成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谊、双方协商解决。
八、合同所订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若不按合同协定执行,造成一方损失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如下: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