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甲方愿意将房屋租赁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地址及面积
甲方出租的房屋位于:
租赁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第三条 租金费用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元)。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
第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经营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将经营场地及相关服务设施按时交付乙方使用,并按约定收取租金及各项费用。
3. 租赁期内,乙方如有以下行为甲方可提前收回场地:
(1)拖欠租金日以上;
(2)利用经营场地进行非法活动;
(3)擅自改变场地建筑面积和档口面积;
(4)在本场所内与他人闹事和不服从管理。
4.在乙方期满后,甲方负责对经营场地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方可将保证金如数返还(不计息),如乙方未交清费用,可将保证金抵扣所欠款项,如保证金不足以抵扣所欠款项,应向乙方追回。
第五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租金及其他费用,办理有关手续后有权在经营场地合法经营。
2. 乙方应严格遵守场所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乙方在档内经营的物品应自行整理、摆放、妥善保管。工作时间因乙方管理不善、存放不当而造成货物遗失、被盗与甲方无关,甲方不作任何补偿。
3. 经营场地内的设施不得随意改动,如需改动或重新装修,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才可施工。场内设施如有损坏,应自行维修。
4. 乙方不得将经营场地作经济担保或抵押。
5. 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企业的备案资料,包括身份证明等。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月租金额的%按日收取滞纳金,拖欠日以上,甲方有权收回场地,并无需向乙方退还保证金。
2.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未征得另一方的同意而单方面解除合同,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 向相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 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因不可抗拒或国家政策原因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需要解除的,双方在结清各项费用后方可解除合同。因国家征用该场地的,乙方应无条件交回所承担的档位,甲方无需作任何补偿。如国家给予补偿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 乙方与他人的债权与甲方无关,如因乙方与他人的债务纠纷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相关损失,包括并不止限于由此产生的交通费、律师费等诉讼费用。
3. 甲方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4. 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 如因火灾、盗抢等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损失,甲方对乙方无需赔偿。
6. 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如双方续约,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 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甲方不得另租他人。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贰份,自甲方、乙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