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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篇17

2024-07-17 来源:好走旅游网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有关安全生产系列讲话精神和“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紧扣“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主题,按照“以月促年、以年促月”的工作思路,积极推动安全文化建设,普及安全法津法规和安全知识,夯实安全基础,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高从业人员事故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我州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条件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州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郑桂章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唐忠同志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负责全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日常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活动内容

  (一)积极开展安全法治宣传工作,确保行业全覆盖

  1、各县市(区)住建局应组成专人宣讲团,深入所辖县市(区)内的建筑企业,向广大从业人员发放有关学习辅导资料,并采取举办专题培训班、召开企业员工大会等方式集中宣讲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及新《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内容。

  2、各施工项目单位要积极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深入学习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知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从6月1日起,各施工项目要在工地大门、现场围档、现场电子显示屏等位置通过张贴宣传挂图、宣传标语、文化橱窗、图片展览等方式,加大对安全法治和绿色施工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宣传学习。

  (二)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和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1、根据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6月16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当地安委会统一部署开展咨询日活动。活动要做到“五有”,即有宣传展板(或海报挂图)、有现场解答、有实物演示、有资料分发、有志愿者参与。同时,还要积极利用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微博等方式向社会公众、从业人员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等咨询服务。

  2、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企业要结合工程特点,不断完善培训教育制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要以预防施工现场火灾、高处坠落、触电等事故为重点,在教育培训、查找隐患、杜绝违章、应急演练、防范事故上下功夫,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把活动切实开展在施工现场、在班组、在一线。要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措施及安全生产常识落实到每位员工;要通过对典型事故案例进行剖析,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探索规律;组织举办事故案例展览、反思大讨论等活动,增强企业职工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今年,州安委搜集整理了大量关于安全生产的警示教育片、宣传教育片、娱乐短片,各县市(区)可在州安全生产信息网安全视频平台上进行下载并组织广大企业职工观看学习,同时对放映情况形成图文记录。

  (三)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建设行业实际情况和专业特点,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等活动,认真做好应急演练记录。通过应急演练,进一步增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变处置能力,为进一步确保安全生产打下坚实基础。

  (四)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三湘行”活动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执法检查等行动,邀请当地主要媒体记者随行采访报道,形成上下呼应、纵横联动的高压态势,推动安全生产重点任务落实。邀请媒体记者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暗查暗访,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公开曝光,推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查处落实情况要进行复查,对存在严重问题、未整改到位的进行严肃处理。

  (五)积极开展具备自身特色的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今年,省质安总站、省防灾防损办公室、省质安协会等单位联合举办了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并要求各地区二级(含)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参加。各县市(区)可以参照该活动组织辖区内施工、监理等企业举行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加大对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同时,要注重发挥工会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提倡和宣传健康向上、安全法治的生活理念,不断提升行业从业人员素质。

  (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20xx年全州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及措施》、《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三项重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湘西州建筑工地起重机械、脚手架和支模架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继续抓好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开展以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大模板和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杜绝违法、违章等行为;对事故多发地和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作为检查的重点,并实行差别化监管;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制定有针对性的监控措施和解决方案,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一岗双职、齐抓共管”的要求,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专人专抓,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认真部署并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按照全州统一安排,紧扣“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提早谋划,科学合理制定活动方案,加强部署安排,将“安全生产月”和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策划,确保实效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策划,创新形式,在保证活动开展数量的同时,要在质量和实效上下功夫。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沉入”基层,充分调动各基层单位开展活动的积极性,将“安全生产月”做深、做实、做细,使活动贴近工作实际。

  (三)加强督促,悉心指导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督促、检查,依据方案要求,对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悉心指导,推动安全宣教工作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使“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州住建局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等情况进行督查。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企业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文字、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及时报送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和重点活动开展情况,报送的信息要突出时效性。在“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认真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6月25日前,将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工作总结报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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