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3号)精神,进一步保护学生视力,做好预防学生沉迷网络游戏的教育工作,规范学生日常行为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我校特制定《江阴市特殊教育中心校学生手机管理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基本原则
1.正面教育,及时引导。
2.教育为主,处理为辅。
3.保护合法权利,尊重学生人格。
4.强化家校共育,校内校外并重。
三、管理细则
1.本方案中定义的“手机”包括手机、IPAD、MP4、游戏机等电子产品,以及充电器、充电宝、耳机等附属设备。
2.有限带入学校规定
(1)申请对象:确有特殊情景需要使用手机的自行上下学的走读学生和住宿学生。
(2)申请程序:家长提前写书面申请,经班主任教师和学校德育处审核同意并备案,方可将手机带进学校。
(3)手机保存:自行上下学的走读学生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交至班主任处保管,班主任在放学时交还学生;
自行上下学的住宿学生,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交至班主任处保管,班主任在周五放学时交还学生。
(4)手机使用:在校期间需要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申请领取,班主任同意后能够使用,使用完毕后立即交班主任继续保管。
3.禁止带入学校规定
(1)除“有限带入学校的学生”外的其余学生严禁将手机带入学校,带入课堂。
(2)如果学生有急事需要联系家长,能够借用班主任、任课教师的手机;
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如有急事发生,教师会主动联系家长。
(3)如发现学生未经允许误将手机带入学校,班主任教师有权将学生手机收缴代管并及时告知家长;
其他学校管理人员、任课教师、教职工发现学生使用手机,有权询问情景,并及时将情景通报给班主任。
4.其他相关规定
(1)进入学校的智能电话手表,请家长按照在校时间,将电话手表设为禁用模式,可由学生自行保管。学生在上课期间,电话手表铃响,拨打、接听电话,用电话手表发、看信息息,玩电话手表(如听音乐等)均视为违纪。
(2)学校教职工对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要立即当场制止,进行批评教育,并视违规严重情景由班主任教师向学生手机管理领导小组汇报,由领导小组构成最终处理意见。
(3)若学生违反规定携带手机入校而造成遗失,职责由学生本人承担。
四、保障措施
1.学校经过微信公众号、班级群等渠道宣传《江阴市特殊教育中心校学生手机管理实施方案》,提高家长和学生的认识,指导家长监督学生在校外科学合理使用手机,强化自律自强和自我教育意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2.校外手机使用提议
(1)使用时间:周一至周五,无特殊需要,不使用手机。周末或节假日期间,每次不超过半小时,每一天不超过一小时。
(2)使用资料:使用安全健康的APP项目,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确保上网资料的健康,不沉迷网游、不传播不真实和负能量的传闻、没有家长许可的情景下不进行网购或发送红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