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中介公司): ,
中介公司资质证号: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经纪人: ,经纪证号: 。
经纪人: ,经纪证号: 。
乙方(业主):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之精神,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中介服务内容
甲方为乙方所有的房地产提供【独家】【非独家】中介服务,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为乙方的房地产提供【出售】【租赁】的中介服务。
经甲方努力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签署【买
卖】【租赁】合同后,乙方【需要】【不需要】甲方协助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租赁登记】手续。
乙方[同意][不同意]授权甲方代为[预约办理][申请办理]公证。
乙方【同意】【不同意】将房地产的锁匙交由甲方代为保管以供查
看之用。
乙方【同意】【不同意】授权甲方将房地产的锁匙交予其他中介公司,以供查看之用。 其它
第二条 房地产权属情况
乙方所有房地产为【独家所有】【共有】的【住宅】【写字楼】【商
铺】【工厂】。【其他 】。
乙方所有房地产性质为【房改房】【商品房】【其他 】。
乙方持有【房地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证号: 。
乙方所有房地产【有】【没有】抵押。
房地产地址:
房地产【建筑面积】【套内面积】面积: ,已建成交付使用年限 。
其它
*房地产权属情况是房地产能否交易过户的关键资料,乙方必须完
整如实填写,甲方必须对乙方提供和填写的资料进行核实。
*持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交易,业主应查清自己房地产所在的楼盘开发商是否正在办理该楼盘的确权手续并如实将情况告知中介公司。根据法律规定正在办理确权手续的房地产不能够办理交易过户手续,须等开发商办理好房地产证后方可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第三条 价款、收款方式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税费
甲方与乙方约定按下述第 种方式计算该房地产【价款】【租金】:
1、该房地产以【建筑面积】【套内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 )整。
2、该房地产按套【出售】【租赁】并计价,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 )整。
乙方同意收款方式:【一次性收款】【分期收款】【按揭收款】【其他】。
法律法规规定由乙方缴交的税费为:
税费缴交方式【乙方自付】【买方代付】【甲方代付】。
其它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乙方的房地产提供中介服务,有权向乙方收取服务费或劳务费。
2、甲方有权根据合同开展中介活动,为乙方房地产寻找【购买】【租赁】对象,经乙方同意发出该房地产的广告,但广告宣传费由甲方自付。
3、甲方必须对乙方房地产的资料进行核实,保证该房地产权属的真实可靠。
4、甲方应当根据协议带【购买】【租赁】对象视察该房地产,并将该房地产权属情况如实告知【购买】【租赁】对象。
5、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对象达成【买卖】【租赁】合同。
6、为乙方提供房地产交易过户方面的咨询。
7、甲方必须如实将交易进展情况通报乙方。
8、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私自泄露乙方秘密。
9、其它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向甲方询问交易进展情况,甲方必须如实告知,不得隐瞒。
2、乙方必须完整如实提供房地产的资料,并保证本人对该房地产拥有完整产权或已取得其他业主的委托有权处臵该房地产。
3、甲方为乙方的房地产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对于甲方提出需要乙方协助的合理要求(甲方需提供需要乙方协助的法律依据,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4、甲方根据协议带[购买][租赁]对象视察房地产时,乙方应予配合并提供方便。”
5、甲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乙方的房地产提供中介服务的,乙方应根据合同向其支付服务费或劳务费。
6、甲方根据合同规定条件为乙方找到【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约定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时间,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签署房屋买卖合同。
7、其它
第六条 中介服务费、协办手续费给付
经甲方努力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签署【买卖】【租赁】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当日】【合同生效之日】【其他】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 )整作为中介服务费。乙方逾期支付中介服务费的,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的标准为 。
经甲方努力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签署【购
买】【租赁】合同后,乙方需要甲方代办房地产【交易过户】【入住手续并结清有关费用】【赎契手续】【租赁登记】手续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 )作为延伸中介服务费。
其它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支付人民币 (¥ )给另一方当事人作为违约金。
2、因甲方隐瞒真实情况或不如实告知乙方交易进展情况等,造成乙方未能签订房地产【买卖】【租赁】合同的,乙方可要求甲方给予人民币 (¥ )作为赔偿。
3、因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导致甲方未能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
事人签署【买卖】【租赁】合同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但可以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 (¥ )作为甲方从事中介服务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4、乙方委任甲方提供独家中介服务的,如乙方通过其他中介公司【出售】【租赁】本人房地产或私下与甲方介绍之客户达成协议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 (¥ )作为违约金。
5、甲、乙方签订本合同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毁约,乙方仍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 )作为违约金。
其它
第八条 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中介服务合同无法履行的;
2、
第九条 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双方同意由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所调解解决;
2、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3、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4、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5、其他。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甲方 份,乙方 份。
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