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甲方)
乙方: (乙方)
兹有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吊灯灯具,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保障双方的利益,确保本工程的顺利完成,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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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工程名称:天津 工程地点:天津 工程范围:吊灯的定制、加工、购买、运输、安装及售后。 承包方式:全包 工程总价:¥…元(大写: 。) 灯具安装数量: 套; 灯具尺寸规格和型号、材质详见附件:灯具供货明细 工程工期:…前从..发货。 付款方式:
双方签订合同当日支付定金¥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在8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至30%,即¥ (大写: ),通知发货前付清尾款即¥ 元(大写: )方可发货;
第二条 责任与权利
1. 甲方责任和权利
1.1 甲方承担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包括重大变更和甲乙双方已确认部分的再次变更)费用及延期损失。
1.2 甲方有责任组织现场施工的设计配合工作,对于乙方现场服务的质量进行监督,并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现场设计人员提出更换,更换乙方现场服务设计人员需经甲方书面确认。
1.3 甲方应在确定摆设时间后的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场安装。
1.4 甲方应于乙方进场开始安装时将符合安装条件的场地交乙方使用。
2. 乙方责任和权利
2.1 乙方需保证最终完成效果与之前确认的设计图纸一致。
2.2 乙方承诺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设计资料保密,本设计版权最终归于甲方。
2.3 乙方应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火、防盗、在工程施工中发生工伤事故造成损 失由责任方负责。
第三条 采购工程期限
1. 现场安装时间:乙方收到甲方全款后即送货,货到现场乙方即安排安装。
2. 上述开竣工日期,如若有灯具未按合同日期发出,每拖延一天,扣除未发出灯具金额的
3‰ 。如遇下列情况时,可以相应顺延工期:
2.1 如因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被迫停工时;
2.2 如因设计变更或其它单位造成的停电、停水导致8小时以上,办理相关手续后,
工期相应顺延。
2.3 甲方未能按时支付款项时,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条 施工现场的成品保护
乙方应于完成现场安装的前1天通知甲方项目管理人员到现场验收。甲方应安排负责人员在乙方完成摆设的当天进行物品的移交清点,并确认物品的数量及完整性后,由甲方负责对物品进行保管负责。
第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尽力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北京市人民法院受理。
第六条 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定补充协议。
2.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结清全款并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第七条 质量保证期:
1.本合同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起算(甲方必须在安装完毕一周内验收,逾期没有验收视同验收合格)。质量保证期内标的物因质量问题影响甲方使用和∕或其他利益的,乙方应承担免费修理和∕或更换等责任。
2.光源不在质保范围内。
甲方: 乙方: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支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户名: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20xx 年12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