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苏州世茂置业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苏州世茂运河城19#地块住宅工程
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1、严格按照资质等级与业务范围承担监理任务,不转让监理业务,不承担与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与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 关系的工程监理业务。决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2、严格按规定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并确保所有人员到岗履职。
3、认真编制监理方案,方案中应明确质量要求与标准。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技术措施,在施工的全过程对施工质量进行严 格监督检查。
4、 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与监理合同约定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承担质量监理责任。并协助业主组织好图 纸会审与竣工验收与工程档案归档等工作。对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的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与设备禁止进场使用。
5、 监理工程师严格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与平行检验 等形式,对工程的建设过程进行监理,并确保所有质量签证及时、真实、准确。
6、发现施工过程参与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违法违规与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7、及时收集工程监理文件并整理归档。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提交给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一份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与工程档案一并交市
城建档案馆存档,一份保存于本单位备查。
总监理工程师(承诺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