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我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杜绝交通事故发生,看好人、车、路,进一步增强机动车主及驾驶员交通安全责任感、使命感、落实工作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安全重担人人担、人人身上有责任”的安全责任体系。为确保一方平安,镇人民政府交管办特与客运、货运车主及驾驶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以形成相互监督的责任机制。
一、政府交管办职责
1、政府交管办负责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广大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及对自己的安全责任感。
2、定期召开机动车主及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培训会议,增强驾驶员的安全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3、结合安全生产宣传,面向社会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和典型事故、增强驾驶员安全责任意识和广大公民安全意识。
二、车主责任
1、客运车主及驾驶员要自觉学习和遵守交通规则。
2、自觉主动接受公安交警、镇交管办、安监部门的安全检查。
3、严禁非法营运、无证驾驶违章载人、客运混装、酒后驾驶、带病行驶等.
4、参营客车在驾驶和经营过程中,驾驶员必须要自觉爱护车辆,坚持做到:三勤(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三查”(出车前检查,行车中检查,停车后检查)、七不准(车辆故障没排除不准出车;驾驶员疲劳休息时不准出车;驾驶员喝酒后不准开车;没有驾驶证不准开车;非本车驾驶员不准开车;驾驶员要礼让三先,文明开车,不准开“英雄车”;不准违反交通规则开霸道车)、严禁“三超”制度和其它有关规定要求。
以上安全责任,各参营客车、货车,务必遵照执行,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大小安全事故,概由违规者承担全部责任。
责任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