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刚到法院上班时,心想自己科班出身,又通过了司法考试,在办案过程中照搬法理,机械地适用法条,置当地的“民俗风情”于不顾,认为判决才能体现司法的权威和法官的水平,在办案中不愿进行调解,即使根据法律规定,需要调解前置的案件,也往往流于形式,开庭审理走过程,所制作的裁判文书法言法语套话过多,内容晦涩难懂,当事人一般难以理解,往往难以接受裁判结果,无法实现案结事了的目的。
通过一段时间的思索,如何将自己的理论基础知识和审判实践紧密联系到一起。为此,我反复查阅了自己所承办的各类案件,从典型案例入手,根据案件的办理流程整理补记办案笔记。即从立案时记录,与原告面对面的沟通后,基本知晓其起诉的原因,目前的境况,有哪些证据,告知其诉讼风险,权利与义务,了结案件的底限。在通知被告应诉后,了解双方纠纷的起因,纠纷的焦点,告知其诉讼风险、权利与义务。根据与原、被告的沟通,在笔记上能归纳争议焦点,拟定调解方案,确定庭审提纲,翻阅法律法规,进行案件风险评估。在开庭前或庭审中,耐心的做双方的思想工作,通过背靠背调解,可以减弱双方当事人面对面的对抗性,在开庭前利用一方当事人先到的一点时间,与先到的当事人交谈,提前了解当事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和争议焦点,通过与当事人的交谈,可以对案情有一个基本的判断,再结合当事人的陈述,对案件调解方向及其可能性有了一个初步的把握。这个过程,当然需要法官善于察言观色,通过当事人的语言和表情分析当事人的心理变化。庭审结束后,对双方当事人对裁判结果接受情况进行及时跟进,并保持必要的沟通。
20xx年3月底,我调至江南法庭后,审结案件150件,至今无一改判或发回重审,我给自己办案心得总结为:不断学习法律知识,虚心向经验丰富的老审判员请教,整理记录办理典型案件的办案笔记,总结办案经验,提高办案效率,增强法律威严,使自己的办案能力得以提升,向社会传递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