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转让方),
乙方: (受让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及自愿原则,经协议就机动车辆转让达成协议如下:
一、交易标的
甲方所有的`车牌号为 牌轿车,车架号为: .
二、付款方式
1、转让价xx元(小写: 元)。
2、该车目前尚欠贷款 元(小写: 元),该款由乙方于20xx年xx月xx日前一次性支付甲方后即取得该车辆所有权;
3、乙方负责在两年内按甲方购车时的中国银行汽车分期贷款的要求按期将贷款还清。
三、车辆过户
乙方在将贷款还清后办理所购车辆过户手续,甲方负责协助,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车辆交接
1、甲方于20xx年xx月xx日确认收到全部款项后并于当日通知乙方办理交接手续,双方对车辆进行交接,签收交接单;
2、甲方应当同时将车辆行驶证、购置发票、保险等手续交付给乙方;
3、在交接之前涉及车辆产生的违章、事故等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在交接之后涉及车辆产生的违章、事故、车辆灭失等法律责任及风险由乙方承担;
4、乙方接收车辆后表示对车辆的车况性能等表示认可,今后不得对此再向甲方提出异议;
5、乙方接收车辆后第一个月需打入相当月两个月贷款的金额进入车贷账户。
五、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对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保证车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手续齐全,在乙方清偿贷款后能够依法办理车辆过户;
2、甲方应当在车辆交接后协助乙方办理车辆及保险等过户手续;
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履行付款义务。未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收;
4、乙方应及时按期归还该车辆的银行贷款,若因未及时归还银行贷款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利息、滞纳金、催收费用、年费、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约定,致使车辆无法过户的,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由甲方赔偿;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3款约定,应当按照未付款部分的日万分之五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付定金甲方不退还。乙方拒绝接收车辆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定金不退还或者由乙方按照合同转让价款的20%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条款与本合同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条款为准。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所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