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区委常委、副区长韦能武主持召开东部生态新城建设工作领导组会议,就未名湖湿地公园建设、未名路与柳林大道交口建设等工作进行研究。现将会议精神纪要如下:
一、未名湖湿地公园建设相关工作
会上,区重点局对未名湖湿地公园建设情况进行汇报,提出:负责未名湖湿地公园A区绿化施工的盛景园林公司在施工中不积极履行应尽责任,施工力量不足且不服从管理和调度,区重点局于20xx年2月24日发函至东部生态新城项目公司要求增加机械设备和人员,否则将按PPP合同第六章第16.4条规定有甲方指定施工队伍介入工程建设。截止3月14日,未名湖A区每天施工人员仅有20余人,远远不能满足施工进度需求,为此重点局党组于3月15日约谈项目公司卞开春和绿化分包单位安徽盛景园林公司法人盛伟,要求增加设备和人员,但到目前为止项目公司未给任何回函和解决方案,施工人员仍为20余人,施工力量没有任何改观,建议启动甲方介入方式加快推进工程建设。
会议决定,同意启动甲方介入方式参与未名湖湿地公司建设,在未名湖湿地公园A区南岸部分区域由区重点局新选择一家在叶集群众公认施工良好的绿化公司进行施工,相关工作由重点局负责组织。
会议要求,重点局要慎重选择新的绿化施工公司,新选择的绿化施工公司需按程序与东部新城项目公司签订施工合同,新公司在施工中要严格按照原施工设计图纸施工,施工工程量由重点局、审计局、公管局、项目公司负责现场共同审核认定,工程费用的结算按PPP合同中甲方介入有关条款执行。
二、未名路与柳林大道交口建设工作
会议指出,根据交口处实际道路交通流量及交通信号灯设置规范,未名路与柳林大道交口目前的设计建设不能满足要求,为保障交口道路交通安全,需增设交通分流岛。
会议决定,由重点局负责联系未名路设计单位对现交口处增设交通分流岛,由开源路桥按照修改后设计方案进行施工,新增施工费用按规范程序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