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司、相关部门:
鉴于夏季高温期间,各公司、相关部门根据生产任务,适当安排高温假期,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为科学、合理的安排高温假期,避免出现“高温假期不高温,高温期间无假期”的现象,结合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xx)186号】内容,现就有关原则通知如下:
一、高温假期的基本前提条件:日最高气温不低于36℃(以权威机构发布的天气预报为准)。
二、各公司、部门可结合生产任务,提前制订高温假期安排预案,适时关注权威机构发布的天气预报,在满足高温假期前提条件的基础上,可正式实施高温假期安排预案。
三、请各公司、部门严格遵照本通知内容做好相关安排。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