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本人或用人单位在有效期满前30日内,向原人事行政部门和原发证的公安部门续办新证即可。
法律依据:《浙江省实行引进人才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 《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续办的,本人或用人单位应在有效期满前30日内,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向原人事行政部门和原发证的公安部门续办新证。逾期未办新证的,原《居住证》自然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