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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规章制度 篇10

2024-07-17 来源:好走旅游网

  本篇员工管理制度条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技术部各项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此管理条例。

  如发现确有需要修改和完善之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修改意见,以便于本条例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但在新的修改条例确定之前,必须按照现行条例执行。

  如确有特殊情况,可经内部讨论通过后,作为补充规定执行。

  一、技术部各内设机构的仪器设备均属物理所的公共服务设备,各部门负责人为所在部门仪器设备的总负责人,对仪器设备的安全使用负有领导责任。

  二、每台仪器必须建立技术档案,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要求明确每台设备的具体负责人(要求是固定工作人员),负责该仪器的`操作、维护、保管和修理等事项。

  三、仪器设备应有详细的运行纪录,若发生重大故障或损失,操作人员应及时报告设备负责人,详细填写事故报告,由技术部和所相关部门组织调查原因,并做出处理。

  四、仪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遵守所用设备的技术规程及注意事项。

  1、非本部门人员操作设备,需经设备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发许可方可操作,但必须服从部门负责人的统一安排。

  2、所有仪器操作人员,凡不遵守管理条例,故意违反技术规程及注意事项,且不听从劝告者,将被取消其操作资格;

  3、凡属违章操作而造成事故者,将予以处罚,并按有关规定要求赔偿。

  五、所有在技术部工作的人员应爱护公物,精心维护仪器,不得擅自挪用。

  1、更不允许未经许可拿到本部门之外。

  2、外借仪器需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填写外借仪器登记表。

  六、由于自然损耗和不可抗拒因素而引起仪器设备破损,需经所领导会同有关部门鉴定做出结论后,方可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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