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搞好二0**年度执行工作,实现“公正与效率”世纪主题,为富民兴潼,为全面建设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根据院党组要求,结合本局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学习安排
为了使全局执行干警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努力提高执行干警素质,培养出高素质,能战斗,能忠诚地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让党和人民满意的执行队伍,决定每一个星期五下午(遇节假日顺延)为庭内政治、业务学习时间,学习期间非因特殊事宜概不请假。凡迟到者每人扣人民币20元,缺席者每人次扣人民币50元,并在星期日补学。
二、局内人员分配
全局共计12人,第一组组长为杨荣同志,成员有:罗定奎、冯诚、;第二组组长为卜元武同志,成员有、刘静、陈学见、;第三组组长为杜长城同志,成员有彭科生、杜贤全。另外,徐红担任内勤,吕信华担任案件督查工作,以上二同志不计算办案任务。
三、工作量化考核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鼓励干警多结案件,努力完成院里下达的结案指标,全局办案人员12人,其中局长年度基本任务为结案18件,副局长年度基本结案任务为26件,其他人员基本任务为结案30件。凡在年终考核时,超任务执结一案则由局里奖励人民币20元,凡未完成基本任务者一件扣人民币20元,以此类推。
四、案件流程管理
在今年我局对所有案件进行流程管理,即将执行局人员分为执行科、裁决科和综合科,将按照各自职责分权行使,互相制约,具体操作规程以流程方案为准。
五、制定一系列局内规章制度
在今年内,我局将先后出台执行案件合议制度,执行案件结案制度,执行信访制度,执行排期等制度,从而更好地规范执行工作。
六、案款管理
由于实行流程管理,承办人应当在收到案款后24小时内交到院财物专管人处,特殊情况由局长批准后延缓提交。严禁任何人将案款挪作他用,违者报院政治处处理。
七、廉洁奉公管理
办案时不得一人进行,应二人以上同行,严禁办私案,严禁违背执行程序乱办案,严禁向当事人乱收费和接受当事人财物,严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凡有违禁者轻者由局长批评教育,重者报院政治处处理。
八、请假制度
执行人员未外出办案,应严格执行院里相关作息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得无故缺席,凡请假不超过一天者由局长审批。二天以上报请分管副院长审批。
二0**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