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住所地:
电话: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住所地:
电话:
保证人:
身份证号:
住所地: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乙方为保证物流车辆运转正常,向甲方申请物流流动资金贷款,经甲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借款目的)
第一条借款金额
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由甲方提供乙方借款计人民币330000元(大写:叁拾叁万圆)。
甲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借款汇入乙方或乙方指定账户,帐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二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个月。
第三条借款利率
如乙方按时返还甲方借款的,甲方无息借款给乙方,若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的,视为违约,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这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利息。
第四条还款方式
乙方于20__年月日向甲方还款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圆),该笔借款从甲方承包给乙方 运费中扣除;余款分12个月无息偿还,自20__年月日开始分期偿还,前11个月每月偿还甲方借款人民币15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圆),第12个月偿还借款人民币65000元(大写:陆万伍仟圆)。
第五条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
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利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借款。
乙方自愿用其机动车作为借款抵押担保。甲方有权对借款人的该机动车采取抵押登记措施。
乙方和保证人应如实提供有关的所有资料,不得弄虚作假。
第六条担保条款
乙方承诺在甲方放款后3个工作日内,用其自有的机动车为其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小车车牌号为:,车架号: 发动机号: ,车辆基本情况为: 。双方约定以上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物不转移,仍由乙方使用。乙方到期不能归还借款的,甲方有权对该抵押车辆行使抵押权,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乙方如期偿还全部价款的,自还款结束后甲方协助乙方在3个工作日内解除车辆的抵押登记。
本合同约定的借款由保证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乙方任一笔借款不能如期偿还的,甲方有权要求保证人履行连带清偿责任。
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甲方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物的担保(乙方提供)和保证担保,甲方有权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为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第七条还款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停止或拒绝运输由甲方承包给乙方从 ,导致甲方无法扣除运费抵偿借款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乙方的全部借款,并由乙方承担自借款之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以借款本金总额为计算基数,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支付借款利息。
2、乙方存在任一笔借款未能按时向甲方偿还的,甲方有权随时提前收回乙方的全部借款,乙方应按以借款本金总额为计算基数,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支付借款利息。
3、在乙方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债务的情况下,承诺以其全部财产(包括应收账款)优先偿还本合同所欠甲方的借款本息及违约金等甲方有权主张的所有费用。
4、甲方出借给乙方的款项仅用于购车,若乙方用所借款项经营其它或从事违法活动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乙方的所有借款,并由乙方承担自借款之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以借款本金总额为计算基数,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支付借款利息。
5、乙方和保证人必须提供真实的信息资料、印鉴章等,如因所提供借款信息资料和印鉴章等不真实,导致甲方该笔借款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或保证人提前清偿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甲方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第八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签订地在上海市普陀区。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首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未按时偿还借款,甲方提起诉讼的,甲方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保全费等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自甲方、乙方及保证人均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及保证人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乙方:
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