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离婚后不让带孩子,不能停止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支付抚养费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法定义务,不能因为对方不让带走孩子或者不让探视而拒绝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