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甲方):
代销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种子代销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种子的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作物种类
品种名称数量
计量单位
质量(%)
单价(元)
总价
(元)
纯度
净度
发芽率
水分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
二、种子生产许可证号:种子检疫证书号:。
三、代销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五、验收方式、时间及其提出书面异议的期限:
六、代销批量种子,当事人(是)(否)取样封存,封存期限为。
七、报酬计算方法:
八、报酬、价款的结算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已售种子的价款每月日结算一次,乙方的相应报酬从价款中扣除。
最后一批代销种子价款与报酬在代销期限终止时结清。
(二)已售种子达百分之时,甲方与乙方结算一次价款,相应报酬从价款中扣除。
最后一批代销种子价款与报酬在代销期限终止时结清。
九、代销期限终止后,剩余种子的处理方法:。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因种子质量问题与第三方发生争议时,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解决。
因甲方提供的种子质量不合格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将甲方委托代销的种子与其他种子混合销售的,应按照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按约定结算价款的,支付违约金的标准为。
4、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十一、合同解除的条件: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