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提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名称:
根据甲方项目建设的需要,甲方现委托乙方对其开发建设的项目进行各种测试。经友好协商,双方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述
项目地址: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主管:项目总监:
建设(监理)单位见证人:送样人:
二、考试项目
根据省建设厅颁发的资质证书中确定的检测范围和项目,为乙方提供检测服务(具体项目见附件)。
三、检测费
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和建筑材料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云发改家字(20x)989号),收费标准根据实际情况收取和结算。
四、支付方式
检验费的支付方式为:提前5000元,透支额度500元,透支期限15天。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工程开工后,委托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相关试验。
2、根据支付条款支付相应的检验费用。
(2)甲方权利:
1、有权了解在建工程的各种检测数据,可以随时查询协议的执行过程。
2、从乙方获得工程检验咨询服务的权利
(三)乙方的义务:
1、根据相关标准和甲方要求,在承诺的时间内完成测试任务,并及时提供测试报告。
2、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如水泥稳定性不合格,实际检测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等)及时通知甲方。)
3、做好相关服务,开展专项项目检测(或超出乙方检测能力的'项目)。分包前,通知甲方分包商,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分包。
4、提供检测和咨询服务,必要时指导甲方取样送检。
6、检测费透支期超过15天,中心电话通知甲方,一周内若未来续费,停止报告。
(4)乙方有权根据相应的服务内容收取检验费。
六、不及物动词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如果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金额的15%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
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