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甲方):_________
出借人(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事宜,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期限及用途
1.1借款用途:_________
1.2借款金额: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小写)
1.3借款期限为:_________
即从___年___月___日到___年___月___日,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应由甲方在到期日前一次性偿还完毕。
第二条借款利率、计息和结息
2.1借款利率:借款利率执行月利率1.8%。
2.2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有权自借款被挪用之日起按借款利息的三倍向甲方收取违约金,借款利息照常计取;本合同项下借款逾期归还的,乙方有权照常计取借款利息,并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利息的五倍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2.3结息
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月结息,第一次结息日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往后顺延30天,第二次结息日再顺延30日,以后以此类推。甲方须于每一结息日前付清当期利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第三条下列条件未满足的,乙方有权不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
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担保的,有关登记及/或保险等法律手续已按乙方要求办妥,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本合同项下借款有保证担保的,保证合同已签订并生效,且保证人按照乙方要求提供了合法有效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甲方主要权利和义务
4.1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4.2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挤占、挪用借款。
4.3向乙方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或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积极配合乙方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
4.4甲方实施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乙方债权实现的行为,应当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债务,否则不得实施上述行为。
4.5甲方发生除前项所述行为之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情形,如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均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并落实乙方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4.6甲方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其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能力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4.7甲方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擅自转让股份,以逃避对乙方的债务。
4.8甲方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范围变更等事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4.9本合同项下借款的保证人出现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借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损,甲方应当及时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4.10为实现本合同及项下担保合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乙方主要权利和义务
5.1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借款使用等情况,要求甲方提供近期财务报表等文件、资料和信息。甲方必须对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的真实和完整负责!
如若有错,甲方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5.2甲方出现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不利行为或情形,乙方可以停止出借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5.3甲方归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应付数额的,乙方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违约金或费用。
5.4甲方未履行还款义务,乙方可以就甲方的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第六条违约及其救济措施
6.1甲方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均构成违约:
6.1.1甲方未按约定偿还借款本息或支付其他应付款项;
6.1.2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无效的或不完整的信息、文件或资料的;
6.1.3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其收入或信用情况进行核实的;
6.1.4甲方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乙方认为可能或已经对其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的;
6.1.5甲方低价转让、无偿转让或隐藏财产、减免第三方债务、怠于行使债权或其他权利,乙方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
6.1.6甲方未履行对乙方负有的其他到期债务,或乙方发现甲方有其他拖欠债务的行为的';
6.1.7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对其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的事件,或甲方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6.1.8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6.2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未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的,构成甲方违约:
6.2.1违反保证合同任一约定或陈述与保证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漏的;
6.2.2保证人拒绝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的;
6.2.3保证人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6.2.4保证人丧失或可能丧失保证能力的其他情形。
6.3抵押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未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的,构成甲方违约:
6.3.1因第三人行为、国家征收、没收、征用、无偿收回、拆迁、市场行情变化或任何其他原因导致抵押财产或权利毁损、灭失、价值减少;
6.3.2抵押财产或权利被查封、扣押、冻结、扣划、留置、拍卖、行政机关监管,或者权属发生争议;
6.3.3抵押人违反抵押合同任一约定或陈述与保证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漏的;
6.3.4可能危及乙方抵押权或质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6.4担保不成立、未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担保人违约或者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其担保责任,或担保人出现部分或全部丧失担保能力、担保物价值减少等乙方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其他情形,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担保的,视为甲方违约。
6.5违约救济措施
出现上述任一违约情形,乙方有权行使下述任一项或同时行使几项权利:
6.5.1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借款;
6.5.2宣布借款立即到期,要求甲方立即清偿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6.5.3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并赔偿相应损失;
6.5.4要求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
6.5.5行使担保权利;
6.5.6委托第三方或通过任何公众媒体发布公告等方式进行催收或追偿;
6.5.7以法律手段追偿借款本息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6.5.8解除合同;
6.5.9有权采取的其他救济措施。
第七条借款但保的具体约定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由甲方提供财产抵押担保或第三方方式,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是单位或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个人印章)、乙方签名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每份4页,双方当事人各一份。
第九条通知
9.1在本合同任一方当事人传递给另一方的通知,须按本合同所列的通迅地址、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进行。
9.2甲方通迅地址、联系方式如有变动,应于发生变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发生通知甲方的事项时,可采用书面、邮寄、新闻媒介公告、乙方张贴公告等方式通知。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选择由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一条合同双方基本信息
11.1借款人(甲方):
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11.2出款人(乙方):
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借款人要求出借人将此笔借款汇至以下账户并保证以下账户的准确及有效性。
开户行全称: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户主姓名:_________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出借人(乙方):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