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丙方:
鉴于丙方五河和天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甲方之关联单位)与乙方于 20xx 年 1 月 1 日签署了合同号为(GF-96-0205)的 蚌埠五和医院(主楼5-20层,裙楼5-6层)室内装饰工程 ,在甲方依法设立后,该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实际履行。为此,现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 蚌埠五和医院(主楼5-20层,裙楼5-6层)室内装饰工程 的主体变更事宜作相应调整,特签订补充协议如下:
1. 三方同意,自 20xx年 3月 28日起, 蚌埠五和医院(主楼5-20层,裙楼5-6层)室内装饰工程 中 五河和天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的权利义务全部转由 蚌埠五和医院有限公司 享有和承担,丙方不再享有和承担合同的权利义务。
2. 本补充协议作为 蚌埠五和医院(主楼5-20层,裙楼5-6层)室内装饰工程 的补充协议, 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