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共同投资者的名称和住所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资者(以下简称“共同投资者”)就各方共同出资,甲方以其名义持有_ _ _ _ _ _ _ _ _股份,并作为发起人参与_ _ _ _ _ _ _ _ _公司的设立,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共同投资者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投资者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 _ _ _ _ _ _ _ _元,其中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_ _ _ _ _ _ _ _ _元,占出资总额的_ _ _ _ _ _ _ _ _ _%。
乙方出资人民币_ _ _ _ _ _ _ _ _ _元,占出资总额的_ _ _ _ _ _ _ _ %;
丙方出资人民币_ _ _ _ _ _ _ _ _ _元,占出资总额的_ _ _ _ _ _ _ _%。
三方一致同意以出资总额为_ _ _ _ _的股权作为出资参加股份公司的设立,每一个共同投资者将持有股份公司总资本的_ _ _ _ _。
第三条利润分享和损失分享
共同投资者应当按照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损益。
共同投资者按出资额对共同投资负责,共同投资者按出资总额对股份有限公司负责。
共同投资者投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地是共同投资者的共同财产,由共同投资者按照投资比例分享。
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的,每个共同投资者有权按照其出资比例取得该财产。
第4条事务的执行
1.甲、乙、丙三方作为共同投资者,履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阶段行使和履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二)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股份公司股东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产生的成果,并按照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2.甲、乙、丙三方投资者有权检查各自负责的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
当三方中的一方或双方不再参与公司日程事务的管理时,参与公司管理的一方或双方有义务向不再参与公司管理的双方或一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3.甲、乙、丙三方执行合资公司所产生的利润属于合资公司,产生的损失或民事责任由合资公司承担。
4.任何一方在执行事务过程中因疏忽或不遵守本协议而给共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者可以对一方或双方执行共同投资提出异议。
如有异议,暂停执行。
如有争议,共同投资者应投票作出共同决定。
6.下列共同投资事项必须经共同投资者同意:
(一)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二)向外国投资者质押上述股份;
(3)更换行政人员。
第五条投资转让
1.当共同投资者将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转让给共同投资者以外的人时,共同投资者必须同意;
2.共同投资者之间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共同投资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投资者;
3.共同投资者依法转让出资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者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未经许可,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或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者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股份和出资;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何共同投资者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设立时,设立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应当按照共同投资者的出资比例分摊。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为确保本协议的实际履行,任何一方自愿提供其全部财产,以向其他共同投资者提供担保。
任何一方承诺,如发生违约情况,给其他共同投资者造成损失,则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者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者协商同意,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自所有共同投资者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_ _ _ _份,共同投资者各持一份。
甲方(签名):
_ _ _ _ _ _ _(签名):
_ _ _ _ _ _ _(签名):
_ _ _ _ _ _ _(签名):
_ _ _ _ _ _ _(签名):
_ _ _ _ _ _ _(出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