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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合同书 篇6

2024-07-17 来源:好走旅游网

  甲方:

  乙方:

  为了及时清理城区内的各种乱涂写、乱张贴的违章小广告,确保市容市貌整洁美观,促进文明城市建设。甲方将平庄城区内的违章小广告承包给乙方清理保洁,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责任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自愿承包清理保洁平庄城区街路两侧、小巷进出口50米内建(构)筑物立面、标志牌、桥梁、灯杆、栏杆等公共设施和树干上乱张贴、刻画、涂写的广告、宣传品、电话号码等。

  第二条 本合同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 乙方的工作区域: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第四条 承包费 元: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 元,年月日前支付 元,年月日前支付 元。

  第五条 乙方责任要求:乱粘贴的小广告要用小铲或刷子清理干净,不留残痕;乱写、乱画、乱喷的小广告应用相同颜色的涂料覆盖,不留小广告的痕迹且与周围色彩相协调;清除各种小广告时掉落在地上的纸屑、掉渣等杂物应同时清扫干净。

  第六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工作中必需的工作工具:小铲、水壶、涂料。

  第七条 甲方通过日常巡查和不定期督查,对承包人的清理保洁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以视频记录和书面记录为准。承包人违反合同或达不到约定的清理保洁标准的,按合同给予扣款直至解除合同。

  1、未按所要求的时间及时清理小广告的,每发现一处扣保洁费元;清理不干净、留下痕迹的每一处扣款元;落地纸屑等杂物没有清扫的每一处扣款元。

  2、甲方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存在小广告,通知承包人清理后,承包人仍未及时清理的每一处扣款元。

  3、被群众投诉或新闻媒体曝光的,视情节每次扣款元。

  4、甲方日常巡查中连续3次累计发现10处以上小广告的,为不合格。

  第八条 安全责任:在承包期内,乙方自行负责小广告清理保洁工作的全部安全责任。

  第九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乙方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告知甲方。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承包期间经甲方检查考核为不合格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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