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方因公司的宣传需要,特委托乙方制作发布广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 广告发布位臵及形式:
发布面积与规格: ㎡: m(高)×m(长)× (面)
二、广告发布时间:预计从年 月 日至年月日止,时间为1年,具体发布的时间以实际时间为准。
三、广告画面方式:广告画面采用数码彩色喷绘制作。
四、广告内容由甲方自行设计,其内容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因广告画面原素引起的一切纠纷及法律后果由甲方全权负责。广告采用甲方最后签字样稿或样带进行,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动广告样稿或样带。
五、金额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费用包含广告位租用费、广告工商审批,城管审批,广告发布、维修、保养,一次广告制作(即首次画面)及材料,人工等费用,总计为:¥ (大写: )。
2、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金额的%,即¥ 元(大写: )作为首期费用;本次合同开始发布至第七个日前支付总金额的%,即¥(大写:)作为二期费用;本次合同发布至第十一个月三十日前,甲方将剩余%款项¥ (大写:)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发票。
3、合同期内,乙方除首次画面制作免费外,另赠送一次画面。赠送画面不再产生任何制作、安装发布等费用。
六、其它约定:
1、甲方签字认可的内容(文字、画面)如果涉及到版权、使用权、肖像权等问题,相关责任由甲方负责。
2、甲方签字认可的广告资料,如果乙方按图制作出现错漏由乙方负责。
3、使用期限内,若甲方需多次(本合同规定免费更换之外)更换广告画面,由乙方负责报审、安装及发布,其费用为元/㎡的包干价。设计制作费由甲方自行承担,除此之外不在另行收费。此费用由甲方向乙方单独进行结算。
4、在使用期限内,乙方应定期为广告塔进行维护。使用期限内如果出现质量、人为原因的损坏(广告架、画面),则由乙方负责并维修(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其费用由乙方自理。使用期内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本广告牌如果出现使用权纠纷,其责任由乙方负责。
6、在合同期限内如果甲方不再使用,其所付款乙方不予退还,并按合同规定进行赔偿。
7、在合同期限内,如果遇道路改建、规划、政策要求等不可抗拒因素须将广告塔拆除时,发布期限以拆除之日时终止。甲乙方按照广告实际发布的天数结算款项:乙方应退还广告发布费=当年所有已支付金额-{(当年广告金额÷365天)×已发布天数}。
8、该广告位因政府因素需临时征用时,甲乙双方须配合使用。本合同的截至期限应按占有时间天数做相应顺延。
七、甲方租用本广告位合同期满后如果需继续租用时,乙方按同等条件优先租用给甲方,合同另行签订。
八、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认真履行,如果有违约由违约方向对方赔偿总金额20%的违约金。若因违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以合同总金额向损失方进行赔偿。
九、广告牌涉及的广告样底稿壹式贰套,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各存壹套。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备相同法律效益。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授权代表):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