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合作意向,具体协议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于媒体发布广告。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并为保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相关企业文件及广告审批证明。
三、乙方有权审查甲方需要创意、设计、制作等服务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之规定的广告内容和广告形式,乙方应要求甲方做出修改,以符合法律、法规之规定,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提供服务。
四、广告费用明细:
五、付款方式: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除向守约方支付对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外,另须按合同总金额的20%向守约方赔偿违约金。
七、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未果,双方均可向各自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八、补充说明:九、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