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经甲方(用户)乙方(家政服务员)协商同意,签定服务协议,在协议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二. 甲方(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1、 在上岗服务之前乙方必须提供近期本人的健康证明(肝功化验单)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2、 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以下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
(1) 每天上午8时(北京时间)至晚8时(北京时间)为甲方服务时间,(中午饭后可休息1小时)乙方不在甲方居住;
(2) 服务内容:打扫室内外卫生、做饭和洗涤衣物(根据情况定)、每月擦室内外门、窗子一至两次;
(3) 甲方在每月2日前,应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资;
(4) 保证乙方每月休息2天(星期天或星期六),如因特殊情况不让乙方休息,征得乙方同意,并应按天付给报酬,按当月服务日(月工资 ÷ 天)发放;
(5) 乙方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来服务,必须提前告知甲方,并按情况扣付未到天的报酬。
(6) 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责任和经济赔偿的要求,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处理。甲方不得采取搜身,扣取钱和物、威逼等侵权行为。
三、乙方(家政服务员)的权利和义务
1、自愿为甲方提供打扫室内外卫生、做饭和洗涤衣物(根据情况定)、每月擦室内外门、窗子一至两次的家庭服务工作。
2、热心工作,文明服务,遵守公共道德和国家法律、法规。
3、不得擅自在服务期间外出,不带外人去甲方住处,不准私自翻动甲方物品,不参与甲方家庭纠纷。
4、有权拒绝甲方增加协议规定之外的劳动负担,如双方协商同意,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劳动报酬。
5、乙方在服务时段甲方应给提供饮食,平等待人,相互尊重。
6、乙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直至向司法部门控告。
乙方试用期为1个月,如双方满意经商洽本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试用期过后经方同意可续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