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事宜签订如下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派遣保安人员的具体任务及收费标准
1、乙方派遣保安人员名,其中:门卫名,礼仪名,巡逻名,守护名,其它名,管理干部名。负责省任务。
2、根据石市保安行业《关于调整保安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乙方为提供保安服务的,每人每月收费元(按月收费的,每日8小时工作制)”,计每月元保安服务费。
3、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能休息的,甲方需支付每人每日元费用(补助),计元整。
4、甲方按现金(转帐)方式于上岗前5日内支付整月保安服务费,以后于每月日支付当月保安服务费用。
5、因物价政策原因需调整服务费的,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条具体工作标准
上岗15日内,乙方须根据合同的约定及甲方的合法要求、甲方实际情况制定书面《保卫工作方案》一式两份,《保卫工作方案》中要载明保安职责范围、岗位分布、工作方式、工作流程、人员排班情况等内容,经双方商定,报双方主管领导签字后作为合同附件,具体实施。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对乙方保安人员履行保安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
2、有权要求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保安人员进行调换。
3、为乙方保安人员提供必要的执勤设施、集体宿舍等工作条件。市区街(路)号的
4、教育本单位员工遵守本单位规章制度,积极支持、协助保安人员工作。
5、及时向乙方反馈有关保安人员服务质量,定期回执保安公司《客户意见书》等方面的问题。
6、在收到乙方报送的《消除、堵塞隐患与漏洞建议书》后,研究解决方案并在7个工作日内及时反馈意见。
7、乙方保安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甲方应对乙方保安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对甲方保安责任范围内各执勤目标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漏洞要整理成《消除、堵塞隐患与漏洞建议书》,以书面形式报送甲方主管领导。
2、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员必须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并经过保安专业技能培训。
3、乙方保安人员须严格依照本合同和《保卫工作方案》开展工作。
4、乙方负责保安人员的日常教育、培训和管理。
5、对甲方提出的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保安人员及时进行调换。
第四条责任
1、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签订的保安服务合同为劳务输出合同,乙方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不为甲方的损失进行赔偿。如由于乙方工作失误造成损失,且经公安机关(甲乙双方)核实、确认的,甲方可对乙方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其最高额不超过当月当班保安人员服务费;如造成的损失较低(指损失不超过当月当班保安人员服务费的),处罚额不得超过损失金额的50%,其处罚额度须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没有造成经济损失的工作失误,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处罚。因乙方保安人员失职或失误而引发事端的,由乙方负责调查解决,甲方应予积极配合,乙方可视情节给予该保安人员处分。经公安机关查证落实后,损失巨大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追究失职保安人员的法律责任,甲方可终止合同。
本合同所指的失误范围是指:在甲方单位执勤范围、上岗时间、上岗保安人员,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否则不属于合同范围。其它条件情况下造成的失误,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处罚、扣除、暂扣保安服务费。
2、甲方对乙方报送的《消除、堵塞隐患与漏洞建议书》的内容不能及时完善和落实措施的,因此发生问题的,而乙方又无法避免的,乙方不负责任。
3、甲方安排乙方保安人员从事本合同及《保卫工作方案》责任范围以外的工作,给乙方保安队员造成人身伤害的,由甲方负责;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不负责。
4、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乙方保安人员不能履行职责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责。
第五条合同的解除和续签
1、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给付乙方保安服务费的,自甲方停止给付乙方保安服务费用之日起,按日收取甲方应付保安服务费10%的滞纳金;欠款累计达30天,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保留向甲方索要保安服务费及索赔违约金的法律权利。
2、乙方确实不能完成甲方保安任务或因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完成职责范围内工作,给甲方造成损失,经协商无效,甲方可终止合同。
3、需终止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需增减合同人数及条款,应提前10天通知对方,双方协商解决;否则赔偿对方剩余服务费30%违约金。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如需续签,双方必须在合同执行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本着尊重对方的精神协商解决。
5、甲乙双方将来以其相关公司或关联公司(包括但不仅限于甲乙双方之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取代其在本合同中的法律地位,前提是不得因此影响甲乙双方于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6、每年保安服务费上调,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7、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服务期限
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
第七条其它(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章):乙方代表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