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省、市统计局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省、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以党的xx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省、市统计工作的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全局人员统一思想,研究方略,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信息化为支撑,认真抓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着力统计改革、服务优化,队伍建设,开拓了统计工作新局面,较好地完成上半年统计工作任务,现小结如下:
一、抓好统计基础,提高数据质量
上半年,我局根据省、市统计局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全面部署了今年统计工作任务, 进一步强化统计基础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企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按照国家统计局《县级统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加强农村统计规范化建设。
1、进一步完善统计制度建设。积极帮助乡镇统计站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政治业务学习制度》、《报表报送审核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数据质量评估制度》、《统计分析报告制度》等各项统计制度。加强企业统计基础,规范企业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加强乡镇统计台账和数据采集评估,建立乡镇统计数据库,不断提高乡镇统计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各专业台账和原始记录,做好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工作。
2、深入基层,加强检查。我局人员深入乡村做好检查指导,做到耐心、细心、真心,使调查户能充分认识到承担调查任务是一项利国、利民、利已的光荣任务;同时抓服务,适当提高调查补贴,为调查对象提供技术、信息、就业等各项服务,宣传党的富民政策、爱民政策,做好调查对象的思想工作,使调查户说真话、报实数,确保统计资料源头数据的及时、准确、全面。
3、全面完成各类统计报表。成立了定期报表和年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好各专业业务工作,搞好专业协作,开发统计资料,实现资源共享,认真搞好全局二十三个专业统计报表。上半年,我局全面完成了XX年报和XX年上半年定期统计报表任务。
二、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和统计调查工作
根据省、市统计局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多方协调,抓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和城市住户、物价调查、工价调查、农村住户和农产量调查、国内旅游抽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和农村固定资产抽样调查、全省企业景气抽样调查、人口劳动力调查等项调查工作。
1、进一步做好经济普查工作。抓好普查表的登记填报和收表工作,严格审查普查表的真实性,强化普查表的要素审核。建立健全普查登记岗位责任制,明确工作责任制,加强检查指导,做到“应统尽统、不重不漏”,做好查遗补漏,做好经济普查主要经济指标的快速汇总,开展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利用普查资料建立健全基本名录库。认真组织力量做好自查、议查、复查,做到“机表”一致,抓好迎检工作。
2、开展统计调查。为了保质保量完成统计调查,我局精心组织,成立机构,组建调查队伍,抓好调查员的选调和培训,顺利完成了各项调查登记、质量审核、数据录入、汇总、数据上报等工作。同时,认真抓好县委、县政府交办的电力、花卉、房地产、机动车辆、旅游、通讯、消费等七项调查,加强部门联系,深入有关单位了解情况。对上报的数据进行认真分析,为县委、县政府了解我县经济运行态势,为各级领导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三、抓好统计服务,提升统计水平
今年我局配备电脑8台,打字机2台;同时十分重视乡镇统计信息化建设,帮助古镛、高唐、余坊、万全、光明、黄潭、漠源等乡镇配备了电脑7台,加快我县统计信息化进程。
1、实现省、市、县联网,建立健全《将乐统计网》,不断完善“八闽农网将乐服务站工作”。完善更新将乐县统计局国民经济网络16个数据库,全局23个专业都建立了统计专业网,加强了统计信息综合应用,打破局、队及专业界线,建立健全统计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为社会高效优质服务。按照“谁专业、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认真地撰写各类信息、分析,加强统计信息基础工作,真正将“统计信息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gdp核算工作,发挥统计监控作用。抓好以gdp为龙头的各项统计指标的审核评估。加强对统计月报、季报、年报指标的评估审核,正确分析将乐经济运行态势,提供正确反映将乐经济发展状况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发挥统计晴雨表的作用。
3、充分发挥统计优质服务的作用,及时准确地为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服务,编发《将乐统计》、《将乐统计一览》、《统计信息》,做好《将乐统计年鉴》编印工作。为县委、县政府,各级各部门领导提供经济运行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上半年,我局编发了《将乐统计》10期、《政务信息》18期、《统计分析》20篇,撰写《统计论文》3篇,提供统计信息60条,其中被《将乐快讯》采用10条、《将乐政讯》采用6条、《效能简报》采用3条,《政务网》采用30条,《三明市统计工作》采用1条。
四、抓好统计法制、维护统计信誉
上半年,我局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开展“五五”普法宣传,制定了法制年度工作计划,把统计法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推行了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了统计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制度,依法推进统计改革,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维护统计信誉。
1、深入开展《统计法》的宣传与学习,建立领导班子和干部学法制度。针对统计工作中存在统计违法等问题,举办一系列统计法律咨询活动及统计法律知识培训讲座,结合“经济普查”开展《统计法》宣传活动,着重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福建省统计工作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的宣传。实行全员普法、执法,调动全局统计工作人员普法工作的积极性,有力推进了统计普法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