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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反腐倡廉活动月总结 篇12

2024-07-16 来源:好走旅游网

  年初以来,**县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地纪委全会及各级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夯实责任,以xx大精神为统领,以落实惩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为重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讲求实效,开拓创新,积极采取措施,推进20xx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为促进**县(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一、强化责任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政建设责任制

  1、分解任务目标,明确工作职责。年初制定下发了《**县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责任制任务分解表》和《责任书》。共落实92个责任人,47个牵头部门,签订责任状68个。严格执行“履责提示制度”,前两个季度分别给县局分管领导下发了“履责提示书”,重点提示督促了上半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和下步工作打算。同时,制定并完善了责任制考核体系,加强激励约束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建设,明确了党政“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及其它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了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严格规范了领导行为。加强了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监督力度,积极探索党风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有效形式,不断规范了领导干部工作行为,使领导干部带头执行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决策程序,自觉规范领导的决策行为。

  3、抓好落实,全力推进“四项制度”建设。重点抓了党委议事规则、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廉政档案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廉政警示谈话制度、干部家庭廉洁自律座谈会制度、廉洁自律承诺制度、廉政测评检查制度等制度体系建设,扎实推进了责任制的落实。同时根据地纪委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了以“第一责任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群众监督评价制度、重要事项报告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四项制度建设,全县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共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确认书92份,各单位在党风廉政责任确认工作上,有部署、有方案、有活动、有检查、有总结,效果较好。

  二、强化廉政意识,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1、教育关口前移,注重超前预防。今年年初从社会各界代表中重新聘请了12名党风廉政监督员,加大监督防范力度,并在元旦、春节前向全县处级、科级干部发放廉政台历40份,发送廉洁短信534余条,提前打招呼,防止节日病。每周五前继续在电视台播放《严禁婚丧事大操大办和严禁公车私用的通知》,在党员干部子女、亲属结婚向纪委报告时,赠送警示贺卡,提醒党员干部不要借操办婚事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用公车接亲等。下发《两节期间严守纪律的通知》,严禁年末突击花钱和利用职权向基层推销商品,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做到预防教育时时抓,年年抓。

  2、开展创建廉洁型班子活动。制定下发了《创建廉洁型班子建设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同时深入推进了“四公开”建设,继续巩固和扩大“六个一律”的工作成果,并结合实际,不断加以规范。“四举措”推进“阳光工程”建设:一是拓宽了“阳光公开”领域,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更便捷、更全面的政策政务服务。二是实行了“阳光承诺”公示,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监督权。三是开展了“阳光执法”活动,构建和谐执法工作环境。四是强化了“阳光行为”监督,确保阳光廉政工程得到落实。

  3、严格落实地委、县委公推差选干部用人机制,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扎实推进“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区)委用人行为”试点工作,以扩大选人用人工作的民主、全面落实群众“四权”为重点,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大胆创新、勇于实践,通过公开信息、公开提名、差额选任、全委票决,公推差选了11名正科级领导干部,初步实现了由“少数人选人”向“多数人选人”转变、由“在少数人中选人”向“在多数人中选人”转变、由“封闭式操作”向“阳光操作”的转变,形成了“以德才定取舍、重公论识人才、凭发展论英雄、靠实绩用干部”的用人导向。

  三、注重制度建设,加强源头治理工作

  1、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收支两条线”管理。县政府实行资金支出审批“一支笔”,进一步强化政府财政资金支出管理。加大对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力度,杜绝私设“小金库”和“坐收坐支”现象的发生。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对全县各行政单位的行政审批环节与流程进一步集中“会诊”,对查摆出影响审批流程优化的问题,及时予以了整改。在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实行限时办结制、两次终结制和并联审批制,在行政服务中心各窗口单位全面推行“首席代表制”和“审批专用章”制度,真正实现“一站式”服务。同时,对县内的工业园区和重点项目,采取流动审批和集中审批等方式,上门服务,有效缩短项目的落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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