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姓名:
身份证:
乙方姓名:
身份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达成如下租房协议:
一、甲方愿把产权属于房厅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金:人民币/月;按季度缴租,计人民币:
三、缴租方式:一季度完结最少十天之前缴租下一季度房租;如不续租,则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不退押金。
四、甲方收取乙方人民币: 元整作为有关费用的押金。待本契约期满或终止时,乙方结清一切费用后无息归还。
五、乙方应爱护甲方的房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将承租房屋拆建、改建、扩建、装修等,否则造成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分租、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另行处理,并且甲方不退还剩余租及押金。
六、租赁期满时,甲方房屋如不继续租给乙方,应提早壹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如不续租甲方房屋,也应提早壹个月通知甲方。若续租也应提前壹个月重新签订租赁合约。
七、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街道等有关部门的法令、法规,不得利用甲方的住房进行任何的违法活动。
八、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一方违约,将用违约金赔偿对方。
九、甲、乙双方在协议期内,应本着相互平等,相互尊重的原则,若乙方提前退房,甲方不退还剩余租金。
本合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到期自行作废。
出租方:
联系电话:
承租方: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