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名称:
教师
岗位类别:
专业技术
岗位等级:
七级
工作职责:
1、负责编写或选用符合该课程(或环节)教学大纲要求的质量高、有特色的教材(讲义)或指导书,经系部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同意后使用;
2、负责该课程(或环节)的教学资料和其他教学手段的基本建设,积极进行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3、负责该课程(或环节)的主讲(指导)、答疑、批改作业(包括实验报告、实习报告、课程设计报告等)考核等,并主动加强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
4、负责课堂纪律的管理,对学生的考勤,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5、按学校的有关规定,负责该课程(或环节)的考核,及时评定学生成绩,做好成绩分析工作;
6、负责与任课班级的学生所在系部分管教学的系部主任、教学秘书、辅导员、班主任交流教学信息和动态,共同解决教育、教学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7、按照教学规律开展教学活动,并通过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和作风的教育,言传身教,做学生的表率。
工作任务:
(1)任期内应承担两门以上主干课程教学任务,年平均授课量不少于320课时(周均8课时)。
(2)任期内应认真按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完成教学任务,确保教学质量。课程教学质量评估应在良好以上。
(3)任期内承担并完成1项校级以上教科研项目(以研究论文发表或成果鉴定验收为准)。
(4)任期内指导并参加教研室建设,革新教学方法。获校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1次(指导者或合作者)。
(5)任期内指导两名青年教师。所指导的青年教师经过三年的教学实践,在师德和业务能力方面有明显进步,并在校级以上刊物上有专业论文发表。
(6)任期内至少在校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篇,其中1篇发表在核心期刊。
(7)掌握本学科学术研究动态和发展趋势,积极参加学术交流活动。任期内每年至少向全校师生或社会相关人员作2次学术报告。
(8)任期内至少指导1次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的设计、选题、写作或指导1次教育实习。
(9)每学期听课4节以上。
工作标准:
1、目标管理落实到位;
2、师资队伍建设要有全局观、发展观;
3、能与其他部门有效沟通,有效激励本系教师的工作热情;
4、工作做到规范化、程序化、高效率。
任职条件:
1、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在下一级职位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3、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
5、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有吃苦耐劳、廉洁奉公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