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批评通报 篇2

2024-07-16 来源:好走旅游网

  广东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在未经董事会批准的情况下,于20xx年7月擅自动用募集资金3104万元归还银行借款,事前未向本所咨询,事后也未及时向本所报告并公告,迟至10月才应本所要求召开董事会对此事项进行追认并发布公告。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1条的规定。你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曙光和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周先玉未能勤勉尽责,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分别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2.2条和第5.1.4条的规定。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2.1条、第12.2条和第12.4条的规定,本所决定对你公司及上述人员予以内部通报批评。

  对于你公司及上述人员的违规行为和内部通报批评处分,本所将记入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本所郑重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应恪守诚信原则,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按照本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诚信建设指引》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好募集资金管理工作,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自觉维护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的良好形象。

  

  x年xx月xx日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