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中央综治委校园安全专项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xx年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自评总结报告和20xx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校园安全办〔20xx〕12号)要求,中央综治委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将于近期对我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并专门指出,在本年度考评过程中,各地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中央对我省考评的重点参考依据,要求各省在报送自评总结报告的同时一并上报各地各成员单位工作总结材料。
为此,请你们认真对照《20xx年福建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闽综治委学校治安组〔20xx〕1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或本单位工作职能,对20xx年度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并分析研究当前此项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提出20xx年工作要点,于12月21日前加盖公章报来我办(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处)。
福建省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小组办公室